5/26/2006

學生暑期該不該打工?

面對已開始或即將來臨的暑假,全美1千630萬高中生和1千50萬大專生如何規劃這漫長的兩個多月?怎樣充分利用而不至虛度大好時光?除了學生外,這也是教育工作者和家長都關心的題目。

雖有些學生已找好暑期工作或者在排隊等待中,但大部分的人還仍舊在考慮是否該放輕鬆好好玩一玩,或者乖乖的去工作為自己賺點零花錢?根據勞工部的統計資料顯示,有將近六成16-24歲的學生暑期會去打工。另外勞工部資料也顯示, 16-18歲打工群有490萬名,平均工資每週大約三百美元。19-24歲打工群有1千680萬名,平均每週工資超過四百美元。


今日美國報創辦人Al Neuharth認為,16歲以下的學生應當遊玩重於收入。最小的可以參加白天的夏令營隊,十二歲以上的可以參加過夜甚至離開家的營隊。而17-18歲的學生已面臨高中最後階段,應當騰出暑假的一部份時間工作,為將來升大學預先做好準備。至於大專階段的學生,則為了將來出社會,能順利進入職場,暑假則一定要工作,以累積工作經驗,其中最理想的是找到與自己本科相符的實習機會。譬如,主修商業管理的學生,暑期有過會計的工作經驗,將來畢業時,在就業市場中,就有優於一般人的條件。主修新聞的學生也一樣,暑期有曾在報社或新聞台待過的寶貴經驗,就能勝人一籌。至於打工能否賺到足夠的零花錢,還在其次。(吳迪珣摘要5/26/06今日美國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