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6/2006

美國新法--男女學生可分校分班教育

1024日,美國聯邦教育部長史裴琳頒布新法,自20061124日開始,全美各學區都可以實施男女分班或男女分校教育。這是31年來的一項重大改變。也就是說,美國的公立學校開始可以依照需要,將男女生分開教學。校方如果開設針對某種性別學童開設課程,只需要另外開設相似課程給另一種性別學童,以求其教育公平原則。

原本的舊法令是自1975年起實行,規定男女分開教學只能在限定的範圍內施行,例如:特許學校、性教育課程、或是部份需要肢體接觸的體育課程。大約十年前,1995年全美只有三個男女分班課程,到2006年已經增加到241個男女分班()的課程。這也是因應實際教學上的需求才開設的課程。

全美男女分班教育協會會長薩克斯指出,這次法令正是頒布後,全美九萬所公立學校可能會有高達十分之一,會朝向男女分校發展。教育部長史裴琳就指出,研究結果顯示,在男女分班的環境下,部分學生可以得到較好的學習成效。

不過也有專家指出,另有統計資料顯示,男女分開受教,成果並不突出,無論在入學能力測驗、畢業生比例、或是進入更高學府的人數,都與男女混班教學相差不多,因此認為是否男女分班,並沒有顯著差異。而在生活管理方面,比如,青少年未婚懷孕、親子關係以及校園暴力等方面,則缺乏完整研究數據。

不過,也有人從另一個角度解析,這項立法至少提供另一個學習管道,對於家長或是學童來說,多了一種選擇。(資料來源:今日美國報;教育週刊,洛杉磯文化組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