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1/2008

特殊教育的畸形發展

1975年開始聯邦政府的兩項法案,將有學習障礙的特殊學童帶進一般學生的教室一同學習。當初的美意,今日卻讓越來越多特殊兒的家長失望,她們失望的不是孩子成績不及格,而是無論是否用功讀書,這群特殊兒都可以通過測驗。

目前粗略估計,全美有14%的學生屬於有學習障礙的特殊學童。早期,教育體系認為這些在智能或是精神有缺陷的學生,在學業上無法跟得上一般同齡孩童,所以自然把他們獨立出來教學。不過1975年之後情況改變,她們漸漸納入了一般學童的課程之中。

但是到了2001年「沒有任一孩童落後」法案中規定,如果成績落後或是畢業生比率降低,校方都會因此受罰。為了「應付」這項法案,讓特殊學童可以通過測驗,甚至順利畢業,校方可以對特殊學童採取「調節方案」,比如說延長考試時間,有的學校甚至在考試時就「指導」、「暗示」學生選擇正確答案。

從一項全國性學術測驗NAEP的紀錄顯示,特殊學童從2000年到2004年無論在閱讀或是數學,都有顯著進步。不過也有更多學校利用「調節方案」來協助特殊學童通過考試,2005年的一個統計資料顯示,在小學四年級特殊學童有高達70%在應考時,校方給予協助,這比2000年的44%提高許多。

對於家長來說,看到孩子通過考試、順利拿到文憑,似乎應該高興才是,不過這些特殊學童的家長卻開始退回畢業證書,因為他們的孩子並沒有真正學到知識,更沒有學得足以謀生的一技之長。(華爾街日報,08/21/2007,洛杉磯經文處沈茹逸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