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8/2010

加州家長責任法明年一月生效

 

駐外單位:駐洛杉磯文化組藍先茜綜合摘要

資料來源:2010917,巴沙迪那星報及聖谷論壇報

 

由加州民主黨眾議員門多薩(Tony Mendoza)提出的「家長責任法」(Parental Accountability Act)在本月17日經加州議會通過,將從2011年元旦起生效。

 

根據這項新法令,未來如果未成年人參與幫派犯罪,其家長或監護人必須參加專門應對幫派問題的親職教育課程(anti-gang parenting classes) ,以便提供資源並讓家長們了解如何更好安排子女的課外活動及儘早發現子女的犯罪徵兆,此外還要求與受害人家屬面對面會面交流。

 

2007年就開始推動此項法案的門多薩表示:「要家長負起應負責任的時機已經到來,讓家長有所需的資源來幫助他們的子女」是此項法案的主要目的。他進一步表示:「子女的管教問題已成為家長及監護人的重大挑戰,家長及監護人必須及早意識到要為他們子女可能參與幫派的行為負起責任。」

 

洛杉磯聯合學區將率先提供這類的親職教育課程的學區之一,該學區擁有加州數一數二的龐大成人教育(adult education)體系,經法院推薦而來上課的家長,必須支付課程的費用;未來加州其他的學區也將陸續開設這類的特別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