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5/2006

在家教育之掘起及規範

在家教育(home-schooling) 是奇特的美國現象。60年代社會普遍洋溢著反傳統的批判精神,許多改革者懷疑美國教育系統結構刻板、呆滯,不但扼殺學生的創造力,更限制其身心健全發展,在家教育於焉萌芽。最初在家教育學生僅有五萬之眾,一般人多抱以異樣的眼光,認為他們若非狂熱的宗教份子、就是標新立異的新新人類或是離群索居的失意人士。但這幾十年來,越來越多的家長厭棄美國學校系統,將子女抽離校園,學生益眾,據估計總數超過200萬,已漸為主流社會所關切,再也不是少數異流,更因為不乏成功的事例,甚至成為公立學校取經、借鏡的對象。

在家教育的法律地位於80年代開始奠基。當時公立學校開始禁止在校內祈禱,引起許多保守教派人士的不滿,使在家教育學生人數突然激增。最初多數州都禁止家長把孩子帶離學校、自己施教。但經支持者不懈的努力,首先於1983年成立「美國在家教育法律協助會」(Home School Defense Association – HSLDA),該會組織動員、對立法機構遊說施壓,逐步掃除了在家教育政治上的障礙、打破了法律之籓籬,如今在全美五十州它都是合法的教育方式。

顧名思義,在家教育就是以家為校。上課日程及教學內容可以通權達變,整體來說就是脫離學校系統的刻板與官僚。但這就表示在家教育不受法律的約束?其實不然,各州都有自定的在家教育法。首先,開宗明義都先規定在家教育的成立。以夏威夷州為例,有兩種選擇,其一是成立自己的家庭學校,另外也可以把孩子註冊在學區認可的非傳統,如遠程教學等的教育計劃。如果是第一種,那麼家長就須全權負責孩子的教育;要是第二種則以註冊機構提供的教育為主,父母不是主要的施教者。而喬治亞州,自家學校是唯一的選擇。若家長選擇自設課程,也都有輔導團體傳道解惑、並從旁協助建立學習的教案。其次,各州在家教育法都對以下內容有所規範:

1.受教年齡:喬治亞州之規定6 歲至16歲,夏威夷州則是6 18歲之間。也就是說只能實施到高中同等學歷,要受高等教育唯有申請一般大學之途。

2.上課時限:喬治亞州規定每年至少180天,每天 4.5小時。夏威夷州無明確規定,但若註冊認可的教學專案,則須遵循其時間表。

3.教學內容:教學必須以孩子本身之興趣、能力、程度、需求並達成特定教育目的而循序、累積進行。夏威夷州之詳情可至http://standardstoolkit.k12.hi.us/index.html 網站了解。喬治亞州僅列閱讀、語文、數學、社會學及科學為必習學科。

4.教師資格:喬治亞及夏威夷州對父母施教者並無嚴格學歷規定,高中畢業為基本資格。如果是入讀註冊機構者,其師資至少需有學士學位。

5.入學通知:在家教育之家庭應提早,通常是91日前, 通知所屬的地方學區學監。學期結束後也應於一星期或月內知會應入讀學校之校長。

6.紀錄保持:每月上課出勤紀錄及年度課程進度報告除自行保存外,也需呈報地區學監存查。

7.成績測試:喬治亞州規定,在家教育學生自三年級後,必須參加行政當局每三年舉辦的州標準測試,並由其保存及分析成績結果。夏威夷州要求更多,除州舉辦的358 10年級等的標準測試外,父母或合格的施教者必須提交學生進展的年度書面評鑑報告。

HSLDA的資料顯示,在家教育呈穩定成長,每年增加率平均達10%。而且其成員已有結構性的改變,早期以宗教為由者已見鬆動。聯邦教育部2001年的調查顯示,因宗教理念的降為38%,不滿教學品質低落、校園的暴力行為及其他負面因素而選擇在家受教的已有49%,可見在家教育日呈多元性,而漸散佈於各個角落。(周立平摘要;07.23.2006/家庭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