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8/2006

美國學校實施學生非法用藥檢驗日益普遍

2002年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判決,公立學校隨機測檢學生運動員或其它課外活動參與者非法用藥之情況,並不違反學生人權,文中並指明學校有責任、有義務提供安全、無毒的學習環境,少數個人隱私沒有理由凌駕公眾權益,因此公校有權實施學生藥檢。該判例給予學校對學生藥檢決定權之法源依據,自此沒有了法律的障礙,再加上政府撥巨款專用、倡導不遺餘力,測試青少年藥檢之學校日眾,範圍也日漸擴大。

布希政府是最大的推手,將初、高中學生藥檢列為核心教育政策。根據教育部的資料,2005-2006學年有373公校獲得聯邦經費,兩年前的校數僅為79。布希更要求國會下年度增加45%的預算、總額 1500萬支持該項活動。除聯邦的努力外,地方政府也有跟進者,雖無正式詳細紀錄,但白宮估計該類學校約有225所。

僅管支持的活動聲勢浩大,為什麼在全國28,000所學校中進展如此緩慢?主要是爭議性太高。

有些學區因礙於州憲中對隱私的保護周延,惟恐稍一不慎就捲入訟事,根本不願碰這問題。加州藥品檢驗改革專案的主管Graham Boyd表示,有些州對個人隱私保護的範圍甚至高於聯邦憲法所賦予的,更別指望它們會淌這渾水。有些學校抗拒的理由很實際,認為學校事務已夠繁雜,以現有的人力難以擔負,勢必要另聘專責人員,而典型一試需耗費$42美元,這麼昂貴,學校經費節据亟須用錢的地方多的是,這絕非當務之急。再者,不單是學生反對,家長不領情,老師也認為會破壞師生之間的信任與關係,更何況還可能導致防不勝防的訴訟爭議,何必自找麻煩?另外,也有研究顯示,學校有沒有藥檢對學生行為幾無影響,學校裡也都有強調用藥之害的課程,無須多此一舉,就算只檢查運動員也有礙他們參加課外活動的意願。除了學校、個人外,專業團體如美國小兒科醫師學會、全國教育協會及教育工會等有力團體都以藥檢侵害隱私、損害學生人權為由而堅決反對。種種因素一加,全國28,000所中等學校,進行用藥檢驗的只有2%

但美國中學生非法用藥情況實在嚴重,再加上最近使用類固醇的報導不時見報,促使幾百所學校加入檢驗行列。據華盛頓的Students for Sensible Drug Policy 的估計,大約每星期就有一地方學區委會通過加入藥檢措施。新澤西州的「無藥學校聯盟」(Drug Free Schools Coalition) 主席David Evans 稱此速度為起飛之勢。該州最近決定隨機測試參加州際運動會的學生,藥品類目包括興奮劑、大麻、麻醉劑、類固醇等近80種。有些學校更將範圍擴大及於一般學生,印地安那Nettle Creek 學區將於今秋開始隨機抽樣所有開車上學的中學生,這無疑是聯邦法源極限之挑戰,會不會引起更多的訴訟?不僅眾所矚目,更對今後的發展舉足輕重。

最近幾項出爐的報告也似乎證明幾年的藥檢推動有了成效,密西根州大50,000學生樣本量的調查,顯示學生用非法藥物的情況確實下跌,印地安那州54所高中,其中58%學生用藥的情況有了改善。護航者對這樣的結果自然表示欣慰,對擴大檢測範圍及於一般學生的企圖越來越明顯。但他們都表示會謹慎行事,以唾液測試為主,減少學生尿檢的尷尬,對呈陽性反應的學生,除了退出課外活動或學校運動外,不會有其他任何懲處,更將提供咨詢服務。同時將嚴遵法律,絕不外泄檢測結果,學生的隱私一定受到最周全的保護。

僅管反對聲浪不息,但實施檢測的學校的確越來越多,而且成長速度很快。難怪支持者信心滿滿的表示,工作場所之藥物檢查已被接受,學校的同類活動獲社會大眾之支持只是時間問題。(周立平摘要;7.12.2006/今日美國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