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1/2007

密西根學區對學生使用手機等產品加強管制

 

課堂上禁止使用手機等產品,一直以來都被各校列為校規之一,處罰的方式不是當場沒收就是延遲放學時間留校察看。密西根州底特律學區鑑於手機等電子產品日益氾濫,不得不加強防範,制定新的處分方式,課堂嚴禁使用手機或iPods等電子通訊產品,違反此校規1次,就自動停學1天,由此遞增,最高為5天。

現代青少年的社交方式幾乎人手一機,由想可知這條校規非常不受學生歡迎,但為了安全顧慮和防範學生作弊,Bob Hayes學區的總監表示,加強管制確有其需要,同時也可以教導學生使用先進科技產品時對自己應負的責任。

手機近幾年來已成大眾化的產品,在校園內普及是不可避免的事,學校當局也有某種程度的接受,但手機方便課堂作弊及干擾秩序的弊端一直層出不迭,也嚴重考驗到學校當局的容忍底線。根據一項青少年倫理觀念的調查報告顯示,被調查的36千名學生中,60%在過去的一年中曾作弊過,35%作弊不止一次,學校若不設法制定更嚴格的校規來防範,未來更多新穎又便捷的電子產品不斷上市,學生作弊的風氣勢必氾濫無法收拾。(今日美國報,2007/7/25,洛杉磯文化組吳迪珣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