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0/2007

美國參眾兩院通過學生貸款法案

美國大學貸款每年涉及之金額高達850億元。龐大的商機使借貸機構惟利是圖,大學也捲入千絲萬縷的利益瓜葛,無視學生權益,終導致震驚全美的學貸醜聞,各州及國會迅速展開調查。呼籲增加學生補助、明定規則,保障學生權益之聲不絕於耳,綜觀近日國會通過的相關法案,人民的聲音已達天聽,情況初見改善。

眾議院711273票支持、149票反對通過了一項降低聯邦學生貸款利率、並向貧困學生提供更高金額補助的法案。參議院於720日也以7818票通過大幅修改學生貸款計畫法案。

兩院都致力使學生更容易償還學貸。每年的償還額以學生自行裁量收入的15%為限,並於付償20年後免除;而從事如教師、警察等公共服務者,貸款將在償付10年後減免。對削減學貸機構之補貼,立場也一致,參院預計於5年內減少180億元,其中174億用於學生財務補助,其餘則用以減少聯邦赤字。增加最多的是補助低收入學生的培爾基金(Pell Grant),最高額由現年$4,300,明年$5,100,至2011年之$5,400元,比眾院版年多$200 

但參院版並不包括,眾院通過5年內將聯邦低收入學生貸款的利率由6.8%降至3.4%之案。參院教育委員會主席甘迺迪表示,兩院將就此展開磋商,並認為達成協議不難。另外,簡化學生貸款申請手續、處理學生貸款業的利益衝突問題,也待與眾院協商。

民主黨人對案件的通過很欣慰,認為幫助低中收入家庭子女支付高教學費之競選承諾已兌現。學生維權人士也贊同,新法不但能為數百萬的美國人,於學費持續攀升之際紓困,也有利於國家整體預算。但貸款業者及有些共和黨人則批評,該法案將使許多貸款公司無利可圖,而導致歇業,間接傷害學生,而民主黨支持的聯邦直接貸款計畫,長期勢將增加政府之債負,付償年限形同鼓勵不負責任的借貸,終將累及納稅人。業者也曾遊說支持之參議員,提案降低政府削減補貼金額30億,但以6136敗北。甘迺迪參議員表示,這項立法是從銀行直接拿錢補貼學生,非但不會增加稅負,更能樽節國庫支出。

布殊政府曾對眾院案強烈反對,並表示必要時總統將予以否決,但對參院版立場較緩,僅對償還年限豁免及服務公職者借貸之寬容持異議,但表示分歧處或可經由立法程序解決。

國會通過的修正案,顯示學貸業者的失意。紐約州檢察長Andrew M. Ciomo 也幾與同時宣布,已與全美其他31州之檢察長聯署致函參議院,要求盡快通過,包括禁止所有大學與貸款業者以分享盈利作為舉薦的條件、大學必須向學生及家長清楚註明推介特定貸款機構之標準與理由,並容許學生作出比較、禁止貸款機構變相優惠或贈禮大學員工,更不可在校內設辦事處或長駐代表等主要內容的「學生貸款陽光法案」(The Student Loan Sunshine Act),該案在眾院已以4143絕對優勢通過。參院教育委員會也表示,該案已列入現正討論中「2007年高等教育修正案」之議程。各州也相繼簽署有效管理大學貸款業務及保護學生權益之法案。

此外,陸續與政府達成和解協議的個別貸款機構日多。如位於聖地牙哥的 College Loan Corp同意支付50萬元,用於學生助學金,並遵循紐約州的貸款業務規定。另有包括城市國家銀行(City National Bank)、Regions Financial公司、華克維銀行(Wachovia)等10家學生貸款公司,也同意遵循紐約州提出的學生貸款操守規定。

政府這些大手筆的削減,能不能帶來顯著的效果?美國大學註冊及入學主管協會(American Association of Collegiate Registrars and Admission Officer)主席Barmak Nassirian 認為,這只是在業者巨利的肥油上輕輕的撇了一小勺。但加州眾議員George Miller表示,減輕大學生學費負擔,已邁出了極重要的第一步。(高等教育紀實報,06/29/2007紐約時報,07/20/2007,洛杉磯文化組周立平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