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9/2010

加州新法案規定:子女缺課太多 家長受罰

駐外單位:駐洛杉磯文化組藍先茜摘要

資料來源:2010930,加州水星報

 

加州繼在今年九月間通過「家長責任法」(Parental Accountability Act),規定如果未成年人參與幫派犯罪,其家長或監護人必須參加專門應對幫派問題的親職教育課程(anti-gang parenting classes)之後,再度在九月底通過法令,對在義務教育階段缺課太多的學童父母祭出罰則。

 

這項將在明年一月起生效的SB1317號法令規定,如果子女缺課太多,或者長期經常性曠課,州檢察官將以輕罪(misdemeanors)起訴父母,最高可判入監一年或處以2,000美元以下的罰款,或者兩者併罰。

 

此法案實施對象只限於在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童,包括六歲幼稚園階段到八年級,起訴的檢察官必須證明,家長未能合理的監督及鼓勵子女去上學。

 

提出法案的民主黨州議員雷諾(Mark Leno)表示,此法案規定,法官可以裁定延遲對家長的處罰,以鼓勵家長努力確保子女按時上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