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教學科技政策的新轉變
駐外單位:駐洛杉磯文化組沈茹逸編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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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結網址:http://www.edweek.org/ew/articles/
美國教育部以及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近日不約而同地改變教學科技的政策方向,都從原先強調的經費獎助轉向教學科技的推動,意即兩個聯邦部會不再扮演主要資助者的角色,而只是協調與促成者。
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主席吉秋瓦思基(Julius Genachowski)上週參加了一項由科技廠商Comcast公司主辦的儀式,該公司響應通信委員會希望網路公司對弱勢家庭提供網路服務的呼籲,在未接受政府補助或稅率優惠等獎勵下,正式宣布 Internet Essential計畫,將對合格的低收入接受免費學校營養午餐家庭的學生,提供稅前每月美金9.95的寬頻上網服務及一部平價電腦。
美國教育部長鄧肯(Arne Duncan)上週在白宮簡報會上正式推出了「數位希望中心」(Digital Promise Center),這是由國會授權的訊息交流中心,專精於指認(identify)、支援和宣傳新近最有效的教學科技。教育部將提供該中心50萬美金的創始基金,預期將有更多資金從紐約卡內基公司(Carnegie Corporation)以及惠普公司的惠利基金會(William and Flora Hewlett Foundation)贊助這個計畫。
教育部的策略,是以合縱連橫的方式找到足以幫助整個計畫擴大規模的夥伴,比如說國家科學基金會(National Science Foundation),這個獨立的聯邦機構願意挹注1500萬美元的捐款以資助數位希望中心,並支持該中心研究如何建造最佳的數位學習環境。
與此同時,美國總統歐巴馬政府也提出了9千萬美元的研究計畫,這稱ARPA-ED的計畫也包括了教學科技,將是教育部2012會計年度預算計畫的一部分,但這個計畫前景未卜,在計畫定案前,經由慈善機構及科技公司如Comcast等的協助及參與,便是聯邦主政機構的主要策略。
不過也有人質疑這些計畫都是倚靠私人機構的支持,聯邦政府並未大力參與,是否可在未來幾年繼續運作,以達到當初所規劃的美好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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