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6/2011

美國首份檢視民權教學報告出爐

 

駐外單位:駐洛杉磯文化組吳迪珣摘譯

資料來源:2011928,教育週刊                             

連結網址:http://blogs.edweek.org/edweek/curriculum/2011/09/a_majority_of_states_deserve.html?cmp=ENL-EU-NEWS2

 

根據「南方貧困法律中心」(Southern Poverty Law Center)提出的一報告結論,全美各大州的民權運動教學,除了阿拉巴馬州、佛羅里達州、紐約州獲得A評等外,其他州皆未達及格標準。總體上來說,離美國南方越遠、或非裔人口較少的州,越不重視爭取民權運動的歷史教學。

 

該報告在1016日即將獻給民權領袖馬丁路德,在華盛頓國家廣場的新紀念碑啟用儀式之前公布,也是首次針對各州如何教導美國民權歷史的檢驗。而且這份報告也印證了幾個月前公布的「全美教育發展評量(NAEP)」的結果,那就是:美國學生對美國歷史的了解,未達精熟(proficient)程度;只有2%的高中四年級學生能正確回答美國歷史上非常重要、具有指標意義的民權訴訟案,那就是最高法院的布朗訴托皮卡教育局案,在本案中,法院判決種族隔離本質上就是一種不平等,從而推翻「隔離但平等」的法律原則。

 

「全國有色人種協進會(NAACP)」榮譽主席龐德(Julian Bond)在報告前言表示:「教導基本的美國歷史是教育百姓重要的一環,民權運動更是美國歷史中的重點,這種非暴力的革命意義等同於與美國開國的革命,這些歷史是形塑成為今日我們所生活的美國的關鍵。」

 

各州民權教育評定,是基於學生必須知道民權運動歷史的重要內容,分為6個項目來區分,包括:事件發生、領導人員、組織團體、發生緣由、所遭遇障礙及採用的策略。除以上標準外,各州課程標準內容也佔了15%。

 

35州得到不及格的F等級,從加州、新墨西哥州到俄亥俄州、紐澤西州、北卡羅林那州及緬因州都是。亞利桑那州、阿肯色州和麻州,以及哥倫比亞特區得到D的等級。這些州教育廳訂定的歷史課程大綱和標準都很廣泛,或者不太強調,甚至不要求民權歷史的教學,以致評定成績低落。

 

總結而言,各州所訂的課程大綱內要求民權運動教學的部份皆不足,也零零落落的,即使各州都同意應該教導美國民權運動,但對民權運動的基本常識,還是未能有一致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