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9/2011

美國學生貸款違約情形嚴重

駐外單位:駐洛杉磯文化組藍先茜綜合摘要

資料來源:201138IHEP報告及紐約時報

 

根據美國非營利性組織「高等教育政策協會」(Institute for Higher Education Policy,簡稱IHEP)針對20042009年間的870名學生貸款借款人的研究報告顯示,只有37%的借款人準時付款,沒有延遲或遲付的情形;有23%遲付借款,其中的11%,可能因為重新就學之故,及時延後還款(deferment),另外的12%則使用延遲償還(forbearance),因此尚未構成違約;還有26%的人遲付款項,但最後辦理了延後還款手續,最後15%的人不但遲付,而且成了違約戶,最後兩項加總,總共有高達41%的借款人,因遲付或違約而遭受到處罰,這意謂者,在學生開始償還貸款的5年內,每5名學生中,就有2名因為某些原因而未能準時還款。

 

隨著學費調漲的速度快過通貨膨脹及家庭收入增長的速度,學生積欠的貸款數額越來越多。2009年的畢業生平均學生貸款欠款金額是24,000元,比2008年,又高了6%。而且因為失業率仍然居高不下,未來有能力按時還款的比例,應該還會下降。

 

美國學生貸款金額高達8,960億,遠比全國信用卡負債還高;而且償還違約率(default rates)已經從2006會計年度的5.2%,上升到2008年的7%;特別是在營利型大學(for-profit colleges)就讀的學生身上,問題更為嚴重,雖然這些學生只占全國大專院校入學學生數的12%,不過他們使用了1/4的聯邦學生貸款,而違約還款的學生中,有一半是這些學校的學生。

 

為此,美國聯邦教育部已打算修改規定,針對畢業生收入與負債比率(debt-to-income ratios)過高的學校,將不再提供學生聯邦貸款,不過根據紐約時報的報導,強大的遊說正試圖阻止規定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