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5/2012

歐巴馬總統呼籲國會延長學生貸款利率優惠

 

駐外單位:駐洛杉磯文化組藍先茜綜合摘譯

資料來源:2012421,洛杉磯時報、舊金山紀事報

連結網址:http://articles.latimes.com/2012/apr/21/news/la-pn-obama-weekly-address-education-20120420http://www.sfgate.com/cgi-bin/article.cgi?f=/c/a/2012/04/21/BUL81O6Q7H.DTL

 

美國國會在2007通過一項法案,規定聯邦政府提供中低收入家庭大學部學生的史塔福貸款 (Stafford Loans)利率短期調降,在4年中,年利率由原來的6.8%逐年遞減到3.4%,不過這項效期4年的法案即將在20126月底到期,如果國會不通過延長期限,71起,申請史塔福貸款就必須支付年利率6.8%的利息。

 

為此,歐巴馬總統日前不僅在他例行每週電視演講中,大聲疾呼教育不應成為奢侈品,要大家重視「大學可負擔性」(college affordability) 的重要性,呼籲國會採取行動繼續延長優惠利率1年,以避免遽升的利率阻礙學生申請貸款;接下來,他還將親赴3個將在今年11月總統大選中,成為一級戰區的北卡來那、科羅拉多及愛荷華州的大學,並接受全國性電視節目訪談,大談教育機會與經濟公平性(economic fairness)等議題。

 

不過事實上,這項法案只影響從今年7月才開始借的政府補貼利息大學部學生史塔福貸款,其他各類聯邦助學貸款,如大學生家長貸款(PLUS Loans)或未受補貼的史塔福貸款(unsubsidized Stafford loans)及研究所學生史塔福貸款等等,以及直接向銀行借貸的就學貸款,則一點都不受影響;另外也不溯及既往,不會影響已借款的貸款人。

 

依據白宮的估計,全美約半數的大學部學生申貸了政府補貼利息的史塔福貸款,平均借貸金額為9,000美金,最多上限可借到23,000美金,有700萬戶家庭會因法案的失效而要多付利息。這些中低收入家庭在學生就學期間,完全由政府補貼這段期間的利息,要等到學生踏出校園後6個月,才開始償還本金及付利息,還款期限一般為10年。

 

既然是由政府補貼利息,那就是由納稅人的稅金買的單。依據國會預算辦公室(Congressional Budget Office)的估算,如果3.4%的低利率多延長1年,在這些貸款10年期限到期前,美國人民將多補貼60億美金的利息。

 

對仍在就學的年青人來說,學費高居不下、就業前景不佳,如果再加上畢業後沒多久,就得支付超過市場購屋貸款利率(目前約為4%)還高的利息,可謂是三重打擊。而且,就算就學貸款沒有實物抵押,但是依即使是宣告破產,也不能豁免的條件來看,就算有心賴帳,政府也還可以扣押一部份的薪水及拿退稅金額來扣抵,以目前的行情來說,6.8%的利率實在是高了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