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2/2006

美國會立法嚴格管制學校食物營養

學校裡,孩子們兩份炸薯條就當午餐的日子,恐怕來日不多了。愛阿華州參議員Tom Harkin自1994年即推動提高學校食物營養的立法,經過十餘年不懈的努力,終於見到了成果。國會於今年4月提出法案,嚴格修正全國學校午餐法之規定,不但校方提供的餐點必須符合嚴格的營養標準,校園裡的販賣機及零售小店也禁售高鹽、高脂、高糖的垃圾食物、點心及飲料,就連籌款活動所能提供的吃食也大受限制。

這次兩黨能捐棄立場,甘冒大不韙提出立法管制,反應了美國的肥胖問題已不容忽視。過去個別社區、學校自發性的努力不見成效,肥胖有增無減。國會希望能藉統一學校飲食標準為全國設立典範,規定學校提供更多營養的食物,使孩子更健康,減低肥胖引發的各種慢性疾病。正如共和黨參議員Lisa Murkowski 所言:課堂上,教師義正詞嚴的談食物營養及健康飲食習慣,可一下了課隨手可觸的販賣機裡,充塞著各式解饞食物,孩子怎能抵擋誘惑?簡直是鼓勵他們大快朵頤,一律到底,釜底抽薪、杜絕漏洞是解決兒童肥胖問題的第一步。

這項修正案,一改過去道德勸說的循循善誘,不單有具體可售賣的食品名單,並且有執行監督單位。已往可在自動販賣機買到的甜甜圈、棉花糖、油膩餅乾、全糖飲料等都將絕跡。國家醫藥局(Institure of Medicine ) 推荐的食物銷售名單可望於今秋公佈,農業部的權限除學校正式午餐外更擴及所有校內可見之食物,其權責之立法也由公眾利益科學中心(Center for Science in the Public Interest)與國會合作研議中。

有人質疑這麼一來,食物是比較營養了但學生胃口不佳,不吃還談什麼健康?不買,學校少了一大筆收入,怎麼支應各種活動?支持該法案的人士舉出例證一一反駁,根據農業部疾病防制中心的調查,提供多樣健康食物選擇的17所學校,12所收入增加,4所不相上下,僅1所見少,且微乎其微。

在美國,速食及飲料是億萬金元的行業,這樣大張旗鼓的立法措施,自然非他們所樂見。軟飲料協會就表示,去年8月17日 該會已宣佈全面撤出小學校園,並保證高中銷售的全糖飲料不能超過總額之50%,國會實在沒有必要多此一舉。也許是美國人超重的問題實在太嚴重,也許是眾怒難犯,最著名洋芋片產商Frito-Lay並沒有發表任何言論。這就表示他們將偃旗息鼓嗎?正如耶魯大學教授Kelly Brownell所顧慮:業界一定盡全力反擊、務必中途扼殺,否則至少也要削弱其影響力。

胖子不是一天吃出來的,一聲令下也難全民總動員,徹底改變飲食習慣可能要花上幾十年,但這至少是一個好的開始。(周立平摘要; 4.6.2006 /紐約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