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6/2010

學習風格理論的應用性 仍待檢驗

駐外單位:駐洛杉磯文化組楊正誠摘譯

參考資料來源:201018,電子校園報

 

正當美國教育研究者忙於定義有效的21世紀教學法的同時,學術界對於學習風格理論(Learning-style Theory)有了不同的觀點,學習風格理論一向被視為教學與學習的基礎,相信有效能的教學需要先對「學習者」進行「診斷」,找出其學習風格,進而使用適當的教學方法。不過,根據最新研究的發現,教師使用學生偏好的教學法,並不能確保學生獲得有效學習。

近期刊登在美國心理科學(Psychological Science)期刊的一篇論文「學習風格:概念與證據(Learning Styles: Concepts and Evidence)」,回顧了所有與教學效能和學習風格相關的研究,嘗試找出學習風格研究的一致性結論。研究人員發現,在近一千篇的相關研究中,沒有一篇可以科學的證明,教師使用學生偏好的的教學方法,可以有效的增進學習成果。

研究者認為,要證明針對學習風格進行教學能幫助學生產生有效的學習,需要嚴謹的實驗設計進行研究,首先學生應依據學習風格的差異進行分組,其次,每一小組需被隨機分配不同的教學方法,第三,所有學生接受相同的最終測驗,最後,研究人員進行學習風格與教學方法的交叉檢驗,檢視是否某一教學方法會對相同學習風格的學生產生最大的學習效果。

不過,研究者在閱讀過大部分的學習風格研究之後,發現沒有有效的證據證明學習風格與有效教學的關連性,主要是因為很少有研究使用嚴謹的實驗研究方法進行科學化的效度檢驗。那些使用嚴謹的實驗設計進行研究的報告,則發現與學習風格理論不同的結果。

不過,研究者也指出,雖然目前的研究沒有足夠的證據證實學習風格理論的有效性,但並不表示學生沒有個人的學習偏好方式,因此該研究報告強烈建議學界需要更多的研究來證實學習風格理論的有效性。不過,學校有需要因此停止與學習風格相關的教學活動嗎?美國教育科技國際學會(International Society for Technology in Education)執行長Don Knezek認為,雖然學習風格教學法可能對於學習表現的影響不明顯,但是假如全然將教學方法的效果用標準測驗來衡量,似乎也有失公平。學校教育需要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要讓學習與學生的興趣產生關連,找出學生喜好的學習方式應是重要的方法之一。

當選美國2006年最佳高中校長的Mel Riddile認為,也許適當的作法不是找出每一學生的學習風格,而是找出適合大多數學習風格的教學方法,亦即找出教學與學習的普遍性設計規準(Universal Design for Learning),該規準認同學生可能具有多種的學習偏好,不過教學方法應該給予每一學生多元的學習與表現方式。未來的學校若能建立彈性化的學習環境,便能提供不同學生的多元學習需求。

美國國家科技創新中心(National Center for Technology Innovation)主任Tracy Gray也有類似的看法,他認為有效教學與學習應該也能夠在普世性的教學設計原則當中落實,教師針對學生的不同需求,提出適合整個班級的教學方法。若要求教師依據每一學生的學習風格,區分課堂中的教學方式,並不實際。

美國卡內基美隆大學認知科學研究員Ken Koedinger也同意這樣的觀點,他認為假設有一學生的學習風格是視覺型學習者,那麼教師應在教學過程多用圖片,還是應多使用聲音刺激來強化其弱點呢?似乎沒有正確的答案。最好的方式似乎是教師在教學過程中,平衡視覺與聽覺教學方法,以幫助所有的學生。不過,Koedinger認為不能全然否定學習風格的重要啟示,亦即教師應尊重學生的興趣,並且平衡的運用學習風格理論在教學中。

 

延伸閱讀:

1.文教新潮:透過多元智慧理論與學習風格模式瞭解自我

2.台灣大學教學發展中心:學習風格淺介